摘 要:在传统观念中,犯罪嫌疑人是违反了社会生活秩序、违反法律规定,给社会秩序、给他人生活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是罪大恶极之人,对于这类人群,往往是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却忽视了作为现实存在的人,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其也拥有着合法的权利应予保护。本文浅谈了在我国社会主...
摘 要:继《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电子数据”这一新的民事证据种类。但新法对于电子数据的内涵和外延,电子数据的收集与采证未作任何具体规定。本文从当前法律及相关规范出发,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规范性约束要求,对电子数据证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完...
摘 要:一个国家辩护权发展的状况,是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当今刑事案件逐步上升,刑事辩护率持续低迷,法制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的现状。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步伐提上重要日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保障,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对象及适用...
各律师事务所:为丰富我市律师的文化体育生活,喜迎新春佳节,市律协拟于近期举办“迎新春”系列文体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2018年1月27日下午1:30(需提前20分钟报到)二、比赛地点合肥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三、参赛人员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和行政辅...
合律协〔2018〕2号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合肥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已于2018年1月16日经市律协五届八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拟于春节前开展2018年新春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慰问对象长期患病或重病住院、家庭生活困难的我市律师。二、主要内容请各律所、律所党支部全面掌握律所内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的生活状况,并了解他们生活困难原因、经济收入情况、重大疾病就医等状况。三、申报时间及要求请各...
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他机构:请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电子版)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律协拟定于2月上旬由监事会组织对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进行年度述职考核,请各专门委...
1月15日上午,市律协秘书处召开2017年度述职测评会。市律协党委书记马家柱、专职副书记彭旭昌、副会长王宁、副监事长李成华、监事程东安出席会议,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律协常务副秘书长黄琦主持。黄琦首先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相关文件精神。随后,全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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