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律师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的职责:决定召开律师代表大会,向律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律师代表大会职权;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定行业管理规则、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选举、罢免或增补会长、副会长;向律师代表大会提出选举、罢免理事的议案;审议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答复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或建议;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