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为做好新时代合肥律师宣传工作,鉴于市律协原有通讯员队伍变动较大,经市律协六届五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新组建通讯员队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聘任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愿意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作出贡献,积极主动履职,能够准确地把握合肥律师行业发展动态和新闻宣传工作尺度;
(二)热爱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学习国家新闻宣传从业管理有关规定,新闻敏感性强,具有一定的新闻写作和摄影摄像能力,能够及时、高质量地报送新闻稿件;
(三)具备一定的网络设备操作能力及网络知识,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处理文字、图片等,擅长剪辑、配音、绘图等宣传技巧者优先。
二、通讯员聘任程序
(一)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应当分别向市律协推荐1名通讯员人选。推荐单位(部门)应当对照聘任条件,做好推荐人选的初审工作;
(二)市律协将对上述单位(部门)推荐的通讯员人选予以审查,符合聘任条件的,审核确认后统一公布名单。
三、通讯员工作职责
(一)律师事务所通讯员应当在本单位开展活动后,及时撰写活动新闻稿件,经律所宣传工作分管负责人审核后,通过指定渠道报送至市律协。律所宣传工作分管负责人及通讯员应当对所报新闻稿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其中,10人及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3篇,11人至30人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6篇,31人至50人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9篇,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12篇。
(二)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应当遴选1-2名擅长宣传工作的成员(委员)担任通讯员,做好各类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和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各位通讯员应当在活动开展后1日内撰写活动新闻稿件,经负责人审核后按要求报送至秘书处。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各专委会负责人应当做好所报宣传稿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稿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每年报送新闻稿件量不少于6篇;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3篇。
(三)通讯员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时应当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
(四)通讯员应当按时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宣传工作会议及通讯员业务培训,提升新闻宣传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市律协组织的重要宣传活动,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市律协交办的各类宣传工作任务。
(五)通讯员应当协助做好所在单位(部门)各类活动、会议的宣传信息采集、整理、报送、发表等工作,监督管理所在单位(部门)的公众号、网站等对外宣传平台。
(六)通讯员应当协助律师事务所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机制,规范网络舆情的监测、处置、引导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单位(部门)对照通讯员聘任条件,认真选拔、至少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通讯员。同时,明确本单位(部门)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1名,以便市律协对通讯员工作的指导与联络。
请各单位(部门)确定好人选,于2023年8月22日前对应填写附件2《合肥市律师协会通讯员推荐表》或者附件3《合肥市律师协会“两委”通讯员推荐表》,报送至市律协宣传调研部邮箱hflxxcb@126.com,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通讯员的基本信息。
律师事务所填报
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两委”填报
联系人:市律协宣传部傅艺蒙、张文静,联系电话:0551-63631326;
市律协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越,联系电话:17705650923。
附件:1.合肥市律师协会通讯员管理办法
3.合肥市律师协会驻巢湖联络组、“两委”通讯员推荐表.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