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全市青年律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提升我市青年律师群众工作能力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市司法局决定开展新入职青年律师赴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由市律师协会牵头负责具体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组织新入职青年律师深入司法所实践锻炼,推动法律专业力量下沉基层,增强青年律师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综合素养,助力法治建设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招募对象、条件与名额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1.执业律师:
(1)执业年限3年(含)以内、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政治素质过硬,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3)热心公益,业务能力较强,熟悉基层常见法律纠纷类型;
(4)能够保证实践锻炼时间,服从司法所管理。
2.实习律师:
(1)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3个月(含),实习表现良好,具备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有志于基层法律实务,主动参与基层法治服务,且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同意;
(3)所在律师事务所需安排指导老师,为其实践期间的业务学习、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招募名额
本年度计划招募新入职青年律师90名,分三批次开展实践锻炼,每批次安排30名,具体批次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实践锻炼内容
(一)参与纠纷化解。协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为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劳动争议等常见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建议,并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
(二)开展法律宣传。结合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协助策划和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入户宣讲等多样化普法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提供法律咨询。在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专业法律咨询,指引合法维权途径,并做好咨询记录。
(四)协助法律服务。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合法性审查等其他法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和总结汇报。
四、实践锻炼安排
(一)锻炼时间
每批次实践锻炼周期为3个月,实践人员每周至少到岗1个工作日,3个月内累计到岗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具体到岗时间由实践人员与所在司法所协商确定,确保实践工作有序推进。
(二)试点区域
本次试点工作覆盖长丰县、包河区辖区内司法所(试点区域司法所名单见附件1)。实践人员须服从统一分派,不得擅自变更实践地点。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1.采取律师事务所择优推荐的方式报名,每家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执业律师与实习律师合计不超过5名。
2.请各律所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填写《合肥市新入职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推荐表》(见附件2),汇总后统一将推荐表(Word电子版)及扫描件(PDF盖章版)发送至市律协实习管理部邮箱:hflxsxgl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律所+青年律师实践锻炼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4日—4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1.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本次实践锻炼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所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报名参与,为实践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实践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2.实践期间,实践人员须严格遵守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践锻炼经历将作为执业律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实习律师完成实践锻炼且考核合格的,可按实践周期折算为1个案件工作量,计入实习实务训练考核内容。
联系人:李赟,63631331;张文静,63631329。
附件:2.合肥市新入职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推荐表.doc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