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皖律协〔2026〕5号)要求,在市司法局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市律师协会严格遵循推荐条件和原则,组织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出席安徽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与市律师协会联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书面提出异议的,请署真实姓名,同时要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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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出席安徽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