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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律师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7   查看次数:328



合肥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合肥律协”)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合肥市的律师自律性组织。根据行业发展需要,2025年12月,合肥律协设立蜀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蜀山区律工委”),代表市律协联系、服务蜀山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行业管理相关活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办公地点

1.招聘岗位:合肥律协蜀山区律工委业务岗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1名;

3.办公地点:蜀山区为民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协会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安排与调整;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等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法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3月27日后出生),工作能力、文字功底等条件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合肥市律师协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一并于2026年4月3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另外,邮件主题和报名表请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合肥律协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若安排笔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条件,将择优直接安排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关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纳情况等材料,以备查验。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1:1比例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合肥律协承担。

(五)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律协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受聘期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聘任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合肥律协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3631336,0551-63631330。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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