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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度理事履职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9   查看次数:2480

全体理事:

《合肥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理事履职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律协一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做好考核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理事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

 

合肥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理事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调动理事会成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的全年工作。

二、考核对象

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

三、考核时间

1.担任会长、副会长职务的理事考核测评定于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期间。

2.不担任会长、副会长职务的理事考核测评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核内容

2018年度理事履职考核以理事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类别

考核内容

考评要点及标准

政治素质

政治坚定,旗帜鲜明,注重学习,与时俱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职业素养

勤勉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社会责任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带头并积极发动广大会员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决策能力

思路清晰、有前瞻性,具有战略意识,决策科学民主,能够针对形式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对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反应敏捷,判断准确。

执行能力

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具备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度,敢于承担责任,善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创新能力

积极探索协会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管理创新、提高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精神状态

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

工作作风

工作积极主动,注重落实,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基础工作

制度建设,抓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的成效。

履行职责成效

履行岗位职责,理事值班、参加会议及活动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队伍建设情况。

解决复杂问题

解难题、办实事,解决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廉洁自律

注重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接受监督。

五、考核方法步骤

(一)成立考核小组

监事会负责组织对全体理事的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监事会成员和党委负责人组成。

(二)准备述职报告

全体理事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报告撰写须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陈述与市律协工作相关的履职情况,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和特色,注重总结经验,深刻查找存在的问题。其中,担任会长、副会长职务的理事须同时提交2018年度参与协会相关工作记录一览表。

(三)考核方式

1. 担任会长、副会长职务的理事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述职加民评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在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期间开展现场述职和民主测评。担任会长、副会长职务的9名理事就年度工作情况现场口头述职,时间不超过7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和参会的正式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考核测评分值按类别权重计分。律师代表为A类票,其权重为70%;考核小组为B类票,其权重为30%。  

同一类别的民主测评票计分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称职”票数×60+“不称职”票数×40)/有效票数。

最终的综合测评分计分公式为:A类票的民主测评得分×70%+B类票的民主测评得分×30%。

2. 不担任会长、副会长职务的理事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述职方式进行考核测评。由监事会另行组织安排。

(四)考核结果评定。

由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安排。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由监事会适时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

(二)考核测评档案由监事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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