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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抽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8   查看次数:3863

合司通〔2019〕21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抽查工作的通知》(合司通〔2019〕10号),2019年3月18日至3月底,市司法局、市律协成立检查组,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查阅相关平台、资料等方式,对安徽可为律师事务所、安徽陈朝晖律师事务等3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查,被抽查的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合伙人会议、法律援助首问告知、执业利益冲突审查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律师党建工作,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一是政治业务学习扎实开展。被抽查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及时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律所集中学习制度,按规定开展业务学习。其中,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学习、会议记录较真实、完整,律所各项制度较健全、完备。

二是律所党建工作稳中有升。被抽查的律师事务所均按照党组织成立标准设立了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能够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活动。目前,各律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均已验收达标。

三是律所收费管理较为规范。此次抽查中未发现律师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现象,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能够落实统一收案、结案、案件审批、统一收费、开具发票等规定。

二、存在问题

通过抽查,发现部分被抽查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律所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徽陈朝晖律师事务所无学习、会议记录,无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安徽可为律师事务所、安徽康盈律师事务所无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制度;上海九州丰泽(合肥)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定程序不规范,制定日期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

二是部分律所案卷管理不规范。安徽可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未落实,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卷宗内未见代理费发票;安徽陈朝晖律师事务所无档案室,无文件柜,无律所收结案登记簿,无卷宗归档,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未正常使用;安徽国誉(合肥)律师事务所收案登记及档案管理不规范;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无档案室,卷宗装订不规范;上海九州丰泽(合肥)律师事务所无独立档案室、案卷装订不规范,律所业务、财务管理与总所混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

三是个别律所信息变更备案不及时。安徽国誉(合肥)律师事务所在办公地址悬挂总所名称牌匾,与登记注册名称不符;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实际办公地址与登记注册地址不一致,且均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工作建议

经研究决定,对在此次抽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上述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对个别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律师事务所,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力的,给予暂缓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考核的处理。

特此通报。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3日        

 

 

 

 

 

 

抄送: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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