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市律协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陆续刊登律师执业警示案例,希望全市广大律师引以为戒,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一、案情简介
近日,XX律师事务所因未及时告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原仲裁裁决结果生效,当事人丧失了诉权并以此起诉律所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律所赔偿损失147万余元并返还律师费1.5万元及其利息。
二、判决结果
本案由XX区人民法院一审,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根据一审查明事实,XX律师事务所与X某某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依法成立,XX律师事务所负有及时报告案件进展并通知X某某相关诉讼事务的义务。本案中,现有证据尚不足以有效证明XX律师事务所收到涉案补缴诉讼费通知书后在指定缴费期间内告知X某某缴费;而涉案因未及时缴费最终被裁定按撤诉处理,原仲裁裁决生效,这一结果与XX律师事务所的未尽报告义务有直接因果关系,故一审法院认定涉案行为构成违约。
二审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认定一审查明事实清楚并予以确认,最终判决XX律师事务所应向X某某赔偿损失147万余元并返还律师费1.5万元及其利息。
三、案例点评
从此案例可见,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必须重视案件不同阶段的时效及应尽义务,养成备忘习惯,设置定时提醒。例如,在仅代理一审或仅代理劳动争议的某个阶段时,律师应向当事人详尽阐明案件的所有流程及时间节点,包括起诉、保全、上诉、缴费等关键环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解与纠纷。
鉴于此案例,我们向全市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出重要提醒: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应确保与当事人就案件进行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对案件的细节讨论、诉讼策略、预期结果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此外,律师应学会“留痕”,保留重要的沟通记录或文件等,必要时作为证据,证明律师已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义务,进一步降低执业风险。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收案及办案流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包括定期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