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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合肥市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的决定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2   查看次数:3443

合律协〔2018〕14号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切实加强我市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完善律师执业诚信体系,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动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经市律协五届十二次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聘任吴志堂等19名同志为合肥市首批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现将合肥市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名单及职权、职责公布如下:

一、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名单

吴志堂  合肥市信访局 副局长

彭加林  合肥市公安局 法制支队支队长

张树东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二处处长

孟卫民  合肥市总工会 法律部部长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副庭长

姚育文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副院长

查跃进  合肥市信访局 接待室主任

黄攀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主任科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副主任科员

曹丽静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权益部科员

许慧耘  合肥仲裁委员会 秘书处副秘书长

王洪三  合肥市公证协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林侠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 法律与公共事务部主任

刘正泉  合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常青“正泉”调解工作室主任

张春林  合肥日报社 采访中心副主任

周莹莹  安徽法制报社 记者

    安徽金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

刘万青  合肥华清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社青  安徽好波国际内衣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的职权

1.了解市律协有关行风建设的工作情况;

2.参加或列席市律协组织的有关会议;

3.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

5.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的职责

1.参加与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工作相关的调研、交流等活动; 

2.掌握与律师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和准则;

3.反映或传递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提供行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

5.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聘期

合肥市首批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聘期为四年。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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