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律协〔2018〕14号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切实加强我市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完善律师执业诚信体系,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动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经市律协五届十二次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聘任吴志堂等19名同志为合肥市首批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现将合肥市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名单及职权、职责公布如下:
一、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名单
吴志堂 合肥市信访局 副局长
彭加林 合肥市公安局 法制支队支队长
张树东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二处处长
孟卫民 合肥市总工会 法律部部长
项 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三庭副庭长
姚育文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副院长
查跃进 合肥市信访局 接待室主任
黄攀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主任科员
张 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副主任科员
曹丽静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权益部科员
许慧耘 合肥仲裁委员会 秘书处副秘书长
王洪三 合肥市公证协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杨林侠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 法律与公共事务部主任
刘正泉 合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常青“正泉”调解工作室主任
张春林 合肥日报社 采访中心副主任
周莹莹 安徽法制报社 记者
刘 革 安徽金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
刘万青 合肥华清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社青 安徽好波国际内衣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的职权
1.了解市律协有关行风建设的工作情况;
2.参加或列席市律协组织的有关会议;
3.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
5.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的职责
1.参加与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工作相关的调研、交流等活动;
2.掌握与律师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和准则;
3.反映或传递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提供行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
5.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聘期
合肥市首批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聘期为四年。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