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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实习律师到瑶海法院实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2   查看次数:475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司法执业人员的培养交流机制,市律协与法院签订协议,由市律协定期招募实习律师派驻法院实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方式

招募对象:实习律师

招募方式: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和推荐。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实习的实习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良好;

(二)已在市律协申请实习登记;

(三)年龄不限。

三、招募名额及实习单位

(一)招募名额:20名

1.调解型10名

2.助理型(辅助调解)10名

(二)实习单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瑶海法院机关及新站法庭)

瑶海法院现辖瑶海、新站两区,面积269.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0余万,法院位于合肥市主城区东部,紧邻新海公园,交通便捷,可通过地铁4号线新海公园站和市区全程快速路轻松到达。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关于招募实习律师到瑶海法院实习的通知(二维码).png

(二)填写“实习律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扫描件发送到市律协业务部邮箱:hflxywb@126.com(邮件主题须写明“姓名+律所+瑶海法院实习信息登记表”字样)。

五、报名时间

持续招募中,额满为止。

六、实习期限

报道之日起4个月。

七、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一)法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将实习律师分配在立案庭或者其他业务庭的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等工作岗位进行实习。

(二)实习律师可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诉(审)前调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送达调解、参与庭审活动、音视频调解、草拟法律文书、整理装订调解卷宗等与审执工作相关辅助事务。

(三)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应全日制上班,期间的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工作纪律等事项严格按照法院内部管理执行。

八、实习折抵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结束后,由法院根据实习律师在院内所任岗位及日常表现分别考核:

(一)调解型岗位(10名),按照工作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对其进行考核。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工作,可计入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的考核办案量(每月办理15件调解案件可折抵1件考核案件),并以其担任实习调解员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二)助理型岗位(10名),每月需参与实质调解的案件数量不少于20件,并以其担任岗位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可计入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的考核办案量(1个月工作量折抵1件考核案件)。

九、登记备案

进入法院实习的实习律师须经市律协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实习。

十、实习补贴

为保障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需求,法院将根据 在院内所任岗位及日常表现发放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调解型岗位根据其每月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发放工作补贴。实习律师参与诉(审)前调解案件,调解不成功但做出实际调解工作的,案件补贴80元/件;调解成功的,根据纠纷等级按照100元、150元、200元、300元、500元/件确定补贴标准。(具体参照《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二)助理型岗位每月参与实质调解的案件不得少于20件,完成工作任务后补贴标准为:1600元/月。

联系人:蔡添添电话:63631329。


附件:实习律师信息登记表.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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