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司法执业人员的培养交流机制,市律协与法院签订协议,由市律协定期招募实习律师派驻法院实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方式
招募对象:实习律师
招募方式: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和推荐。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实习的实习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良好;
(二)已在市律协申请实习登记;
(三)年龄不限。
三、招募名额及实习单位
(一)招募名额:20名
1.调解型10名
2.助理型(辅助调解)10名
(二)实习单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瑶海法院机关及新站法庭)
瑶海法院现辖瑶海、新站两区,面积269.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0余万,法院位于合肥市主城区东部,紧邻新海公园,交通便捷,可通过地铁4号线新海公园站和市区全程快速路轻松到达。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二)填写“实习律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扫描件发送到市律协业务部邮箱:hflxywb@126.com(邮件主题须写明“姓名+律所+瑶海法院实习信息登记表”字样)。
五、报名时间
持续招募中,额满为止。
六、实习期限
报道之日起4个月。
七、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一)法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将实习律师分配在立案庭或者其他业务庭的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等工作岗位进行实习。
(二)实习律师可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诉(审)前调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送达调解、参与庭审活动、音视频调解、草拟法律文书、整理装订调解卷宗等与审执工作相关辅助事务。
(三)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应全日制上班,期间的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工作纪律等事项严格按照法院内部管理执行。
八、实习折抵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结束后,由法院根据实习律师在院内所任岗位及日常表现分别考核:
(一)调解型岗位(10名),按照工作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对其进行考核。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工作,可计入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的考核办案量(每月办理15件调解案件可折抵1件考核案件),并以其担任实习调解员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二)助理型岗位(10名),每月需参与实质调解的案件数量不少于20件,并以其担任岗位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可计入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的考核办案量(1个月工作量折抵1件考核案件)。
九、登记备案
进入法院实习的实习律师须经市律协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实习。
十、实习补贴
为保障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需求,法院将根据 在院内所任岗位及日常表现发放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调解型岗位根据其每月调解成功的案件数发放工作补贴。实习律师参与诉(审)前调解案件,调解不成功但做出实际调解工作的,案件补贴80元/件;调解成功的,根据纠纷等级按照100元、150元、200元、300元、500元/件确定补贴标准。(具体参照《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二)助理型岗位每月参与实质调解的案件不得少于20件,完成工作任务后补贴标准为:1600元/月。
联系人:蔡添添,电话:63631329。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