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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抽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1   查看次数:3739

合律协〔2018〕12号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根据《全市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合律协〔2018〕10号)有关抽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要求,市律协惩戒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处组成6个抽查组,于7月31日至8月1日,以案卷倒查、台帐检查、实地检查、个别约谈、征求意见等方式随机对16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抽样检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学习动员情况,即律师事务所是否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等行业规范,传达学习近年来全国和我市关于律师行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的通报内容,深入开展讨论等情况;二是自查自纠情况,即律师事务所是否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在执业活动中有无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在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违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抽查方式主要为现场查看律所会议记录、集体学习记录、个人学习记录等。

经检查,安徽文奇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学习动员活动记录较真实、完整;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在全所律师中开展了自查自纠排查并有详细记录。其他被抽查律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相关资料不完整情况。其中,抽查组在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上海九州丰泽(合肥)律师事务所未见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记录。

二、案件抽查情况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律师事务所是否落实统一收案、结案、案件审批、统一收费、开票等规定;律师业务卷宗是否及时归档等。

抽查方式主要为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抽取不少于4件判决书或裁定书,倒查案件卷宗、收案登记、收费登记、发票开具情况等。

经检查,大部分被抽查律所收案登记、收费登记、发票开具情况比较规范。有的律所存在委托代理合同不规范、卷宗中未附发票复印件等情况。其中,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安徽汉仁律师事务所、安徽启延律师事务所均有案件未在律所统一登记收案情况;安徽杰创律师事务所有使用收据情况;上海九州丰泽(合肥)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卷宗材料,且律所未建立统一收案登记表;安徽康盈律师事务所未配合接受抽查。

三、处理措施

经市律协五届十二次会长办公公审议决定,对在此次抽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上述律所予以批评。市律协将对部分律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重的个别律所,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将以个别约谈、现场督促、责令重新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等方式对律所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拒不改正的,依行业规范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8月21日

 

抄送:安徽省律师协会,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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