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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安徽省“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0   查看次数:869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根据《关于印发<“皖美乡村法治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律协决定成立安徽省“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现就我市招募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律协名额分配,此次招募我市推荐名额为10人。市律协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律师条件综合考量、择优推荐。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发挥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皖美乡村法治行”主题活动落地落实提供及时、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全方位服务安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工作职责

1.深入县域、乡村开展“皖美乡村法治行”主题活动示范性公益法律服务和指导。

2.开展法治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活动,助力妇女创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振兴。

3.推进乡镇(街道)、村(居)依法决策,参与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促进村(居)自治。

4.开展面向各类乡镇执法人员、农村女性人才、法律明白人、调解员等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技能培训。

5.聚焦劳动争议、土地权益纠纷、邻里纠纷、婚恋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面向农村妇女和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协助培育乡村法治文化。

6.面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相关培训。

7.参与相关调研走访工作,撰写相关调研报告,为有效开展“皖美乡村法治行”主题活动提供科学建议。

8.完成省律协指派的其它工作。

四、招募人员范围与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具有独立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和经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和实务中有成果的,放宽至55周岁(含55周岁)。

4.熟悉农业农村、公司法、民事、刑事、婚姻家事、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法、知识产权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5.品行良好,无因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6.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职务、入选全国以及省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近四年有专业论文发表的人选优先考虑。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报名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审核关。

2.请符合招募条件的律师下载、填写《安徽省“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报送至市律协宣传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flxxcb@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市律协4412室。

联系人:傅艺蒙、张文静、陶烁,联系电话:0551-63631326。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

 

附件:安徽省“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推荐表.doc

 

 

合肥律师协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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