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请各律师事务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明工作制度。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指定专人牵头认真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配备、安装、使用有效期等是否符合要求,物品储放和电器(尤其是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规范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和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务必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律师及其他行辅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确保准确掌握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相关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消除工作。全市律师要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掌握火灾逃生基本技能,保持良好工作习惯,共同努力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