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师协会实习工作安排,现将我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登记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应在各法律援助中心实习一周时间,以便全面熟悉律师业务,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具体实习安排时间见附件。
二、县(市)区属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由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安排到所属法律援助中心或其他部门进行实习,请有关实习人员根据安排表中的时间与对口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部门联系。
三、参加实习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部门的工作及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相关的纪律和规定,注意着装整齐,文明用语,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值班任务,注意安全。
四、参加实习值班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实习证,持证上岗。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履行好请假报备手续,先经值班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向市律协业务部报备。
五、实习值班完毕,由实习所在部门根据实习人员值班表现填写《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法援中心或县(市)区司法局安排实习考核评分标准表》。
六、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本所实习人员按时参加,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 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法援中心或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实习考核评分表.docx
3.实习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值班表(2024年第二季度).pdf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