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4   查看次数:2562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暨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9日至10日,会期1天半。

6月9日下午2:00—2:20报到。

二、培训地点

合肥市政务中心小会堂,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公共交通建议:18、32、41、64、66、103、104、113、129、166路公交车“市政务办公区西站”、105路公交车“彩虹站”、162路公交车“天鹅湖畔小区站” 。

停车建议:合肥市政务中心周边停车场(车位有限)。

三、参加人员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律师管理工作人员;

(二)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自愿参加的律师。

四、培训安排

(1)6月9日下午

内  容:专题培训

时  间:2:30-5:00

课  题:扫黑除恶的认定标准与律师有效辩护

主讲人:许兰亭,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会副主任,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 。

(2)6月10日上午

内  容:专题培训

时  间:8:30-11:30

课  题:民商事案件若干常见问题的裁判思路--兼谈法官对律师代理的诉讼需求

主讲人:刘慧卓,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3)6月10日下午

内容一:专题培训

时  间:13:00-15:30

课  题:《宪法》(修正案)解读

主讲人:陈晓峰,安徽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

内容二:全市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部署动员会

时  间:15:40-17:00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参会人员、全市律所主任按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确认反馈表请于6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律协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律所主任确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市局律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主要合伙人参加。市局、市律协将于此次培训后对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2、本次培训可计算12个律师继续教育学时。自愿参加的律师无需报名,但务必在每场培训现场签到,并于培训结束后由律所统一收集律师教育登录册至市司法局214室核实签名后加盖学时章。

联系人:朱美琳;联系电话:0551-65612403。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确认反馈表.xlsx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4日        


CopyRight © 2023 合肥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3014504号-1 电话:63631329(实习) 65626130(执业) 63631317(投诉) 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投诉:0551-636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