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暨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9日至10日,会期1天半。
6月9日下午2:00—2:20报到。
二、培训地点
合肥市政务中心小会堂,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公共交通建议:18、32、41、64、66、103、104、113、129、166路公交车“市政务办公区西站”、105路公交车“彩虹站”、162路公交车“天鹅湖畔小区站” 。
停车建议:合肥市政务中心周边停车场(车位有限)。
三、参加人员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律师管理工作人员;
(二)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自愿参加的律师。
四、培训安排
(1)6月9日下午
内 容:专题培训
时 间:2:30-5:00
课 题:扫黑除恶的认定标准与律师有效辩护
主讲人:许兰亭,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会副主任,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 。
(2)6月10日上午
内 容:专题培训
时 间:8:30-11:30
课 题:民商事案件若干常见问题的裁判思路--兼谈法官对律师代理的诉讼需求
主讲人:刘慧卓,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3)6月10日下午
内容一:专题培训
时 间:13:00-15:30
课 题:《宪法》(修正案)解读
主讲人:陈晓峰,安徽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
内容二:全市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部署动员会
时 间:15:40-17:00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参会人员、全市律所主任按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确认反馈表请于6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律协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律所主任确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市局律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主要合伙人参加。市局、市律协将于此次培训后对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2、本次培训可计算12个律师继续教育学时。自愿参加的律师无需报名,但务必在每场培训现场签到,并于培训结束后由律所统一收集律师教育登录册至市司法局214室核实签名后加盖学时章。
联系人:朱美琳;联系电话:0551-65612403。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