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落实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9   查看次数:3887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单位严格落实《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全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市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要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接受委托、依法尽职做好辩护代理、依法维护执业权利、依法规范执业行为。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建立报告备案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全面落实《若干意见》中有关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五日内备案、做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时集体研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的规定,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够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三、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要认真整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每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供市司法局、市律协作为重要工作参考,并协助做好对相关案件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与研讨交流,有效指导、切实增强全市刑事辩护代理律师执业技能和水平。

四、各律师事务所应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情况(月报表见附件),与《律师工作月报表》一并报送。相关案件受理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市律协备案,联系人:谢亚莉,联系电话:0551-65622090。

特此通知。

 

附件: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基本信息统计表.xlsx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5月29日       


CopyRight © 2023 合肥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3014504号-1 电话:63631329(实习) 65626130(执业) 63631317(投诉) 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投诉:0551-636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