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暨妇女儿童维权研讨交流会成功举办。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副书记李晓阳,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四级调研员、维权信访部部长张学宏,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永英出席成立仪式并讲话。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及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等参加活动。本次活动由服务团团长曹冬梅主持。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副书记李晓阳
李晓阳在讲话中强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任重道远,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工作合力,推进资源整合,创新工作机制,为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支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助力。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四级调研员、维权信访部部长张学宏
张学宏对我市律师行业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出的积极贡献和努力表示充分肯定。他希望,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能够与妇联密切配合,切实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合肥市妇女儿童提供温暖温情的法律服务。
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永英
赵永英指出,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的成立是律师行业深度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实际行动。她表示,市律协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服务团的专业力量,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全方位的公益法律服务,努力织密织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防护网,为法治合肥、平安合肥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出席仪式的领导及社会组织代表为受聘担任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的50名律师颁发了聘书。
仪式后,召开了妇女儿童维权研讨交流会。会上,安徽新华女性公益发展中心理事吴扬、安徽太阳伞儿童慈善救助中心主任叶文婷、合肥市蜀山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社督导朱娜娜、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团长曹冬梅分别作主题分享,与会人员还围绕更好地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相关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
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所属单位 |
团长 | ||
曹冬梅 | 女 | 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 |
副团长 | ||
范 珣 | 女 | 浙江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
王雪梅 | 女 | 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 ||
万亚波 | 男 | 安徽诚赢律师事务所 |
王 丽 | 女 | 安徽江玮律师事务所 |
叶 旭 | 男 |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
申德林 | 男 |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
田方方 | 女 |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
邢红霞 | 女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朱培培 | 女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
伊海燕 | 女 |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
刘迎迎 | 女 |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
孙 个 | 女 | 安徽相贤律师事务所 |
李 景 | 男 | 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
李 蕾 | 女 | 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
吴美林 | 女 |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
吴艳红 | 女 | 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
何林青 | 女 |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
何 明 | 男 |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 |
汪星月 | 女 |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 |
沈欣榕 | 女 |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
张行春 | 女 |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
张 敏 | 男 | 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 |
张 慧 | 女 |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 |
张 颜 | 女 |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
陈 芳 | 女 |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
陈 忱 | 女 | 安徽景秀律师事务所 |
陈 群 | 女 |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
陈燕舞 | 女 |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 |
欧常贝 | 女 |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金兰兰 | 女 | 安徽庭坚律师事务所 |
金 梦 | 女 |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
周永玲 | 女 |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
周 琼 | 女 | 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 |
孟 咏 | 女 | 上海博和汉商(合肥)律师事务所 |
赵元元 | 女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
胡文娟 | 女 |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
查 曼 | 女 | 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
侯磊磊 | 女 | 安徽岳川律师事务所 |
夏 凡 | 女 | 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徐王群 | 女 |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
徐丽艳 | 女 |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徐宏霞 | 女 | 安徽展信律师事务所 |
黄云霞 | 女 | 安徽爱坡律师事务所 |
黄琳琳 | 女 |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
韩 云 | 女 | 北京金台(合肥)律师事务所 |
储修青 | 男 |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 |
虞根松 | 男 | 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
戴安娜 | 女 |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
魏 熳 | 女 | 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