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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6   查看次数:1248



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相关部门,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3日—4日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11月3日下午13:00—13:50

培训时间:11月3日—4日

二、培训地点

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99号)

三、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11月3日下午

1.开班仪式(14:00-14:20)

2.主题培训(14:30-18:30

主题1:律所律师警示教育——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14:30-16:20)

主讲人:陈先洛,安徽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一级调研员

主题2:律所管理之品牌打造、专业化分工(16:30-18:30)

主讲人:杨林,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3.分组座谈(19:30-21:30)

主题:律师行业发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

(二)11月4日上午

主题培训1:律所管理与业务发展—《中国律所竞争战略》(8:30-10:20)

主讲人:洪祖运,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智合)创始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

主题培训2:律所税务合规及风险防控(10:30-12:30)

主讲人:李逸轩,合肥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相关部门,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合理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本次培训原则上不予请假,律所主任确因出差、开庭或其他事由需要请假的,请于10月31日前向市律协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安排其他主要合伙人参加。

2.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相关部门,各律师事务所于10月3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参会回执。

关于举办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的通知(二维码).png

3.本次活动食宿费由协会统一承担,交通费自理。活动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联系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严红艳,电话:65626238;

    市律协秘书处   赟,电话:63631331。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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