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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人员变更(增补)指导律师需要提供的材料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2   查看次数:2316



根据根据《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指导律师,确需变更的,需向本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本协会批准同意。

一、实习人员变更(增补)指导律师需要提供的材料:

1.实习人员变更(增补)指导律师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实习证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实习人员变更(增补)指导律师申请表.doc

 

报送地址:合肥市律师协会业务部4417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

联系电话:636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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