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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2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8   查看次数:2419

合律党〔2018〕6号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

经2018年4月11日市律协党委会议研究,现就你单位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杨佳琴任支部书记,梁静任组织委员、何香玲任宣传委员。

同意成立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皖和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艾广奇任支部书记。

同意撤销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安徽韶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其党员并入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管理。

特此批复。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抄报:中共合肥市司法局委员会

  发: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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