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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实习律师到长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30   查看次数:551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司法执业人员的培养交流机制,市律协与法院签订协议,由市律协定期招募实习律师派驻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方式

招募对象:实习律师

招募方式: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和推荐。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实习法官助理岗位的实习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良好;

2.已在市律协申请实习登记;

3.家庭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长丰县辖区的实习律师优先。

三、招募名额及实习单位

招募名额:10名

实习单位:长丰县人民法院

四、报名方式

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然后填写“长丰法院实习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律所同意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市律协业务部邮箱:hflxywb@126.com(邮件主题须写明“姓名+律所+长丰法院实习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字样)。

关于招募实习律师到长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的通知(二维码).png 

五、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0日—9月20日。

六、实习期限

4个月(自前往法院报到时间起算4个月)。

七、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法院为实习律师统一安排的工作岗位为实习法官助理。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应全日制上班,期间的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工作纪律等事项严格按照法院内部管理执行。

工作地点:长丰县人民法院(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长丰县旅游局南300米)或长丰县双墩人民法庭(长丰县北城世纪城一期金源大道西段综合楼),具体实习工作地点由实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期限折抵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结束后,由法院出具结业证书,以其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任职时间按1:1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

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工作,可计入实习律师申请律师执业时的考核办案量(1个月工作量折抵1件考核案件)。

九、登记备案

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习律师须经市律协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实习。

十、实习补贴

为保障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需求,法院在工作期间向实习律师提供早、中餐,并定期发放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联系人:蔡添添、王芳电话:63631329。

 

附件:长丰法院实习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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