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协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2   查看次数:2771

合律协〔2018〕5号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合肥市律师协会2018年工作要点已于2018年3月20日合肥市律师协会五届九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21日

 

 


合肥市律师协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律师工作的一系列决策要求和改革部署,以“让律师协会挺在前面”和对广大律师“严管厚爱”为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律师协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行业自律体制机制,培树行业新风正气,夯实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指导推动律师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开创新时代律师事业发展新局面,把律师协会打造成广大律师信任、爱戴、可依靠、有温暖的律师之家。


一、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委班子建设。

(牵头负责人:马家柱;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协作组和联系点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律所基层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

(牵头负责人:彭旭昌;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3.出台加强律师行业党建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律师行业和律所建设管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负责人:马家柱;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充分运用好市律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工具,积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精神宣传工作。

(牵头负责人:彭旭昌、林晓静、吴正林;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5.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

(牵头负责人:彭旭昌;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6.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继续开展“党员律师服务月”活动,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负责人:彭旭昌;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7.加强联系指导,扎实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验收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成立的党支部2018年达标率100%。已达标的律所党支部,鼓励其打造特色亮点,努力实现“一所一品”。

(牵头负责人:彭旭昌;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8.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律师严肃查处。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律协纪委)

9.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强化对党外律师的思想政治引导,调动和发挥党外律师代表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做好共青团工作,加强党的后备力量建设。 

(牵头负责人:林晓静;责任单位:律协党委)

 

二、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律师制度改革执行力

10.配合市司法局对照我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牵头负责人:周世虹;责任单位:秘书处)                 

11.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继续做好专业律师评价工作,完成其他改革任务。

(牵头负责人:安超;责任单位: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三、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新时代法治合肥建设

12.配合市局落实市“两办”《关于推行律师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

(牵头负责人:吴桦;责任单位: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13.继续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14.深化“合肥律师52公益行”活动,组织做好“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牵头负责人:吴桦;责任单位: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15.充分发挥咨询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统筹推进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工作。

(牵头负责人:周世虹;责任单位:咨询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四、完善落实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16.会同市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合肥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做好相关工作调研,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

(牵头负责人:安超;责任单位: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17.发挥市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作用,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维权工作宣传,加大个案维权工作力度。

(牵头负责人:安超;责任单位: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

 

五、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和水平

18.发挥市律协投诉查处中心作用,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惩戒与行政处罚的工作衔接。

(牵头负责人:耿鹏;责任单位:惩戒委员会)

19.督促执行《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行为。

(牵头负责人:耿鹏、吴正林;责任单位:惩戒委员会、宣传和联络委员会)

20.强化实习律师管理,有效落实《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实习律师违规行为处理与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的合理衔接。

(牵头负责人:褚道成;责任单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惩戒委员会)

21.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执业监督检查和律师事务所案卷评查活动。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22.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成立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组建行风监督员队伍。

(牵头负责人:董劲松;责任单位:行业建设与发展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相关专业委员会)

23.总结归纳律师行业投诉重点领域和典型惩戒案例并组织学习,开展全市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公开披露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惩戒信息。

(牵头负责人:耿鹏;责任单位:惩戒委员会)

 

六、整合教育培训平台与资源,着力打造律师教育品牌

24.推动合肥律师学院工作,完善律师学院工作机制。

(牵头负责人:褚道成;责任单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25.开展系统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各类专业培训活动。  

(牵头负责人:褚道成;责任单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各专业委员会)

26.落实《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做好备案、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专题研讨。

(牵头负责人:安超 ;责任单位: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27.举办第二届合肥律师辩论赛。

(牵头负责人:吴正林,赵永英;责任单位:宣传和联络委员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28.承办第四届合肥法治论坛,组织律师参加第十届安徽律师论坛、第十六届华东律师论坛。

(牵头负责人:褚道成;责任单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相关专业委员会)

29.举办第二届合肥律师行业发展论坛。

(牵头负责人:董劲松;责任单位:行业建设和发展委员会)

30.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行政辅助人员培训班,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系统化。

(牵头负责人:褚道成;责任单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31.加强青年律师人才培养,继续定期开展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活动和青年律师论坛或沙龙活动。

(牵头负责人:褚道成;责任单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

 

七、拓展宣传阵地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提升律师社会形象

32.会同市司法局发布《合肥律师社会责任报告(2017)》。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33.优化“合肥律师”网站、“合肥律协”微信公众号,提升“一网一微”建设质量和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发挥通讯员队伍的作用,强化制度落实和任务落实,加强培训力度,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强化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和公益活动的宣传报道。 

(牵头负责人:吴正林;责任单位:宣传和联络委员会)

34.落实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牵头负责人:吴正林;责任单位:宣传和联络委员会)

35.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开展媒体见面日活动和律师行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牵头负责人:吴正林;责任单位:宣传和联络委员会)

36.开展第二届合肥市优秀青年律师、第二届合肥市优秀女律师评选。     

 (牵头负责人:周世虹;责任单位:评选工作小组)

 

八、围绕行业组织特征和新定位,加强律师协会基础建设

37.召开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38.健全完善市律协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

(牵头负责人:董劲松;责任单位:行业建设和发展委员会)

39.健全完善协会财务制度,重点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和财务审计工作。

(牵头负责人:王宁;责任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40.做好会费收缴和管理、协会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牵头负责人:王宁;责任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41.配合省律协开展律师行业税收情况调研。       

(牵头负责人:董劲松;责任单位:行业建设和发展委员)

42.继续推动落实协会办公用房的购置、设计装修等工作。

(牵头负责人:周世虹;责任单位:购房小组)

43.做好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他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与协调。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44.落实《合肥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各项任务内容,组织开展好各专业领域业务研讨交流与培训等活动,按照上级律协的要求每月按时报送典型案例。

(牵头负责人:各分管会长、副会长;责任单位:各专业委员会)

45.配合省律协开展“两公”律师服务管理工作调研,适时筹建“两公”律师委员会。

(牵头负责人:周世虹;责任单位:秘书处)

46.开展赴外省市调研考察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同省内外兄弟律协的沟通交流与战略合作。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47.加快推进全国律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      

(牵头负责人:黄琦;责任单位:秘书处)

 

九、完善会员福利相关制度,打造可依靠有温暖的律师之家

48.修订《合肥市律师协会福利与慰问制度》,适时开展对老律师、困难律师、因病因伤住院律师等慰问对象的慰问活动。

(牵头负责人:吴桦;责任单位: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委员会;协同配合单位:秘书处)

49.组织开展老律师联谊活动和女律师联谊活动。

(牵头负责人:周世虹;责任单位:老律师联谊会,女律师联谊会)

50.多形式丰富律师文化体育生活,举办第四届合肥市律师体育运动会,选拔律师参加上级律协举办的运动会,组织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协开展的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和文艺展演活动,打造合肥律师文化建设品牌项目和品牌团队。

(牵头负责人:赵永英;责任单位: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备注:监事会工作要点由监事会另行制定。

 

 

 


CopyRight © 2023 合肥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3014504号-1 电话:63631329(实习) 65626130(执业) 63631317(投诉) 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投诉:0551-636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