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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8年“学雷锋律师 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5   查看次数:2370

合司通〔2018〕15 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省司法厅于2013年2月下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此项活动作为每年常态化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广大律师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以实际行动践行十九大精神,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现将我市2018年“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市律师行业“学雷锋律师服务月”的主题是“不忘初心,传承新时代雷锋精神”

二、活动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是提升我市律师形象,打造我市律师行业公益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认真组织,统筹协调,积极为服务月活动搭建平台。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根据省厅《意见》精神,活动期间各律师事务所要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至少开展一次学雷锋座谈研讨活动、一次律师进社区(乡村)活动、一次律师进校园活动、一次律师进企业活动、一次法律援助活动、一次献爱心系列帮扶活动。在完成“六个一”的基础上,各律师事务所要创新形式,结合“合肥律师52公益行”、“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双联”、“3•8”妇女节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在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以宣传、推介。同时,要及时撰写活动信息,收集、整理活动图片,于活动当日或次日上报市局律师管理处。活动期间,每家律所至少上报1条相关活动信息。局律管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汇总,认真总结。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汇总“学雷锋律师服务月”各项数据,认真做好总结。把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律师行业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总结、“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3月28日前报送至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各县(市)区属律所的学雷锋总结和报表直接报送至所属司法局,由县(市)区司法局统一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杨悦、李赟;联系电话:65612403)

 

附件:2018年“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ls


合肥市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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