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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31   查看次数:2523



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评选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选一批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请各律师事务所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市司法局推荐名额分配,合肥市律师行业推荐名额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3个、工作表现突出个人9名。

参加“合肥司法行政”2022年度榜样人物展播并被评选为“十佳”的律师直接作为工作表现突出个人,不占用本次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2.团结协作、精通业务、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推动律师行业相关重点工作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业务指标在同行业处于领先位置;

3.聚焦树牢根本宗旨,模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规范诚信从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群众公认度高;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科学、有效、系统,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案件和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有效投诉案件。

(二)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作风优、业务素质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真心真情、求真抓实,得到群众公认,受到广泛好评;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业绩,取得突出成效;

4.在本系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案件和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有效投诉案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律所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先进集体申报。同时认真开展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

(二)推荐对象要符合评选条件要求,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个人要突出事迹,确保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每家律所推荐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人;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律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材料报送

参评律所、律师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二)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或个人审批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3年2月1日17:30前报送至市律协会员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慧康,联系电话:0551-63631339,电子邮箱:hflxhyb@126.com,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4418室。

    

附件:1.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推荐表.docx

                    2.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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