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新春慰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0   查看次数:2141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合肥市律师协会拟于2023年春节前开展新春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家庭生活困难的律师;

2.年满70周岁且执业年限满20年以上的律师;

3.长期患病、重病住院的律师,或已去世律师的家属;

4.长期参与公益活动且有突出表现的。

二、具体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律所党支部全面掌握所内律师、党员律师的生活状况,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原因、经济收入情况、重大疾病就医状况等。律所报送之后,由市律协统一审核和确定慰问对象。

三、慰问形式

本次慰问工作原则上在春节前(1月20日前)完成,对于符合条件的律师,将由协会组成慰问工作组现场慰问;对于年满70周岁且执业年限满20年以上的律师,根据个人意愿,如不便现场慰问,则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发放慰问金。

四、申报时间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摸底,在征求慰问对象本人同意后,填写二维码中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两公律师可自行通过链接报送或直接向律师协会反映自身情况,填写链接报送后默认为同意慰问,且于2023年1月11日14:30前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h14Ed2f.aspx#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上报慰问对象的基本信息。

 图片1.png

联系人:曹慧康、朱晓凤;联系电话:0551-63631339。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3年1月10日

CopyRight © 2023 合肥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3014504号-1 电话:63631329(实习) 65626130(执业) 63631317(投诉) 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投诉:0551-636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