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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暨专委会2017年年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8   查看次数:3124

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全市律师:

经研究,定于2018年1月6日举办建筑与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暨专委会2017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月6日上午,会期半天;8:30-9:00报到。

二、活动地点

合肥市银瑞林大酒店6楼瑞欣厅。(地址:阜阳路与五河路交口东南角)

三、活动议程

(一)实务培训  9:00-11:30)

1、主题: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问题

主讲嘉宾:杨明凤,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主题:建筑房地产案件的审理路径与难点问题的解析

主讲嘉宾:李立定,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参加人员: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我市其他自愿参加的律师

(二)专委会年会  11:40-12:30 )

会议内容:专委会主任、副主任2017年度工作述职;通报专委会委员活动参与率、论文及典型案例报送情况;讨论研究专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

参加人员: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位委员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2018年1月4日前以邮件或微信方式向专委会主任请假,请假邮件发送至jytjhj@126.com。

2、自本次活动起将对本专委会委员参与专委会工作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连续2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委会活动的将给予专委会内部通报批评,并按市律协要求上报备案。

3、因场地限制,本次实务培训自愿参加律师限额160人。请自愿参加的律师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及时报名,额满即止。报名联系人:王舒;联系电话:13637083482(请以手机短信形式报名)。

4、本次实务培训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培训的律师须本人现场签到,并于培训后一周内,以律所为单位携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至市律协(市司法局215室)核实签名后登记学时。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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