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压实信访投诉查处律所首要责任,有效协调化解我市律师行业信访投诉案件,营造更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现建立律所信访投诉联络员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条件
每个律所应报送1名信访投诉联络员,联络员应当为律所负责人或合伙人。
二、联络员具体职责
1.具体牵头负责律所投诉查处制度建立,做好投诉台帐的登记、管理和归档;对投诉人直接前往律所反映的诉求进行接待、登记和办理;
2.负责对接市律协投诉查处中心移交的调解事项,做好问题解释和协调纠纷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3.配合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对律所及律师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
4.定期对律所投诉事项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改进做法,规范所内律师执业行为。
三、报送方式
点击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送:https://www.wjx.cn/vj/YiO163V.aspx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律所务必高度重视,于5月8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2.联络员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市律协会员部联系变更或通过以上链接重新填报;
3.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和律所对信访投诉处理情况将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监督检查工作及年度考核工作。
联系人:曹慧康、朱美琳,联系电话:0551-63631339。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