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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2022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1   查看次数:2830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行业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现将全市律师事务所2022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共报送各类工作信息187条,采用48条,采用率为25.67%。

(一)信息报送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85家律师事务所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规定渠道报送了工作信息。其中,报送工作信息10条及以上的有: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报送工作信息5条及以上的有:安徽银鼎律师事务所、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安徽皖国泰律师事务所、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二)信息采用情况: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信息采用率较高的有: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安徽皖国泰律师事务所。信息采用率较高的律所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文字详实生动,图片构图良好、色彩鲜明、清晰度高,具有感染力。

二、存在问题

从一季度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分析,我市律师行业信息报送工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着信息宣传工作的总体成效。

(一)信息报送重视度不够,积极性及时效性较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有190家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及规定渠道报送工作信息,占比68.6%。部分律所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度、主动性不够,将新闻稿件通过本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却不积极向协会报送;部分律所信息报送不及时,存在月中或月末集中报送的情况,导致很多优质信息得不到及时有效宣传;部分律所活动开展较多,但形成信息少,少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二)信息内容、图片质量不高,整体采用率较低。2022年第一季度,我市律师行业信息采用率仅为25.67%。绝大部分律所的工作信息是对活动、会议的简单描述,寥寥数语,内容提炼不够,反映工作创新、工作特色的综合信息较少;部分律所将本所公众号推文不经任何加工直接报送,以应付任务;部分律所报送的信息,存在内容混乱、图片模糊等问题,导致所报送的信息被采用情况不佳。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领导。信息宣传工作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展示律师行业形象,提升律师行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需要。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律所的信息宣传工作,确定1-2名相对固定的通讯员,负责信息收集、撰写和报送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对律所拟报送的工作信息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因管理疏漏、审查不严造成信息宣传工作失误。

(二)把握舆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问题上,要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围绕律师工作特点、年度工作重点和律所工作实际,综合分析、深度挖掘,多报送反映工作创新、工作亮点的高质量工作信息。各律所报送的工作信息应当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原则上每篇不少于300字;相关图片应当光线明亮、像素清晰、主题突出,具有场景化,富有感染力,要单独作为附件上传报送,切记不要将图片插入到Word文档中报送

(三)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应不少于6篇;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应不少于9篇;50人(含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应不少于12篇。各律所通讯员须在律所开展活动的当日(最迟次日),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渠道上报所开展活动的工作信息及图片(视频)。信息宣传稿件唯一报送渠道为市律协宣传部邮箱:hflxxcb@126.com,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一概不计入信息统计总数。

市律协将定期对各律所的工作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提出表扬;对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宣传工作滞后的,提出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律所年度考核。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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