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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1   查看次数:3816

 


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市律协拟于近期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及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治规矩学习情况、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情况、建强党建队伍情况、落实党建制度、开展党建活动情况(备注:未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律所、无党员律所此项不检查)。

(二)律所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尤其是否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律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按照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法律文书进行倒查)、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案件检查督导制度等;检查司法行政综合律管平台信息上报工作,以及律所在违法违规案件投诉查处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发展情况;检查实习律师的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情况;检查行政人员配备以及为聘用律师和行政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情况。

(四)律师事务所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情况;检查法律援助业务情况;检查参与乡村振兴以及公益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五)律师事务所宣传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是否有违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的行为;检查律师事务所是否有专职通讯员、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日常工作信息、完成临时性宣传工作任务等。

(六)律师事务所案卷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律师事务所档案室建设情况、档案管理、业务卷宗归档等情况(备注:在律所2021年度归档卷宗中随机抽取4本查看卷宗质量)。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整改。

(二)复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网络检查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辖区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真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通知其整改。

(三)抽查。市司法局、市律协将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及自查、复查情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重点对近年来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含被投诉律师所在的律所)以及新成立律所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律所名单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一)3月11日至3月15日,各律师事务所对照活动要求进行自查。

(二)3月16日至3月23日,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对所辖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查。

(三)3月24日至3月31日,市司法局、市律协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随机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合伙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执业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律师事务所管理的主体职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及时查摆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将各项检查内容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司法局复查结束后,须于3月23日前向市司法局、市律协提交复查书面汇报。

(三)市司法局、市律协将视检查情况适时通报全市律师事务所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律师事务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检查评分不达标的律师事务所,将在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中给予暂缓考核的处理,并抄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

联 系 人:曹慧康、朱美琳

电    话:0551-63631339

电子邮箱:hflxhyb@126.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评分表.xls

                    2.律师事务所案卷评查评分表.xlsx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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