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经研究,原定于3月13日举办《民法典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实施》论坛暨研讨会,受疫情影响将延期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合肥市政务会议中心第10会议室(合肥市东流路100号)
三、具体内容及安排
(一)9:00-12:00 主题分享
1.市妇联领导致辞
2.嘉宾分享
主题1:家庭教育法的实施及意义——肖月
主题2:检察机关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徐芳
主题3:如何依法带好娃——王世民
主题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长是第一责任人——项红
主题5:父母分居或离异时的家庭教育——胡玲
主题6:读出家庭中学习素养——范娟
主题7:家园合作教育合力,为幼儿搭建成长阶梯——曹扬
主题8:家庭教育在小学教育阶段的重要性——陆晓萍
主题9:中国家庭教育与西方的家庭教育的差异——曹立群
主题10:家庭暴力对子女养育的影响——王琳
主题11:民法典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实施——曹冬梅
主题12:妇联在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协同作用——赵晓辉
(二)13:30-17:00 研讨交流
四、参会人员
市妇联干部、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团成员及我市自愿参加的律师。
五、报名方式
1.自愿参加的律师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开始时间:3月10日上午9:00,限额70名,额满为止(注:活动前14天内有离肥外出经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名)。
2.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团成员于3月11日前以短信或微信等有效方式向专委会主任、服务团团长报名(联系人:曹冬梅,联系电话:13966799716)。
六、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防护口罩,主动配合会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安康码验证等工作。
2.本次活动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活动的律师须本人现场签到,于活动结束后领取学时条。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