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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办《民法典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实施》论坛暨研讨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0   查看次数:3645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经研究,原定于3月13日举办《民法典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实施》论坛暨研讨会,受疫情影响将延期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合肥市政务会议中心第10会议室(合肥市东流路100号

三、具体内容及安排

(一)9:00-12:00   主题分享

1.市妇联领导致辞

2.嘉宾分享

主题1:家庭教育法的实施及意义——肖月

主题2:检察机关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徐芳

主题3:如何依法带好娃——王世民

主题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长是第一责任人——项红

主题5:父母分居或离异时的家庭教育——胡玲

主题6:读出家庭中学习素养——范娟

主题7:家园合作教育合力,为幼儿搭建成长阶梯——曹扬

主题8:家庭教育在小学教育阶段的重要性——陆晓萍

主题9:中国家庭教育与西方的家庭教育的差异——曹立群

主题10:家庭暴力对子女养育的影响——王琳

主题11:民法典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实施——曹冬梅

主题12:妇联在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协同作用——赵晓辉

(二)13:30-17:00  研讨交流

四、参会人员

市妇联干部、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团成员及我市自愿参加的律师。

五、报名方式

1.自愿参加的律师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开始时间:3月10日上午9:00,限额70名,额满为止(注:活动前14天内有离肥外出经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名)。

 研讨会二维码.jpg

2.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团成员于3月11日前以短信或微信等有效方式向专委会主任、服务团团长报名(联系人:曹冬梅,联系电话:13966799716)。

六、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防护口罩,主动配合会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安康码验证等工作。

2.本次活动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活动的律师须本人现场签到,于活动结束后领取学时条。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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