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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09   查看次数:2058



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评选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正式启动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突出表现个人评选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市司法局推荐名额分配,合肥市律师行业推荐名额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4个、工作表现突出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2.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主要业务指标在律师行业处于领先位置;

3.坚强有力、团结协作、精通业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队伍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基础建设好;

4.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群众公认度高,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有效投诉。

(二)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条件

1.政治素质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敢于担当,办事公道正派,具有深厚的为民情怀,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突出;

4.在合肥市执业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有效投诉。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律所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积极参与先进集体申报。同时认真开展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

(二)推荐对象要符合评选条件要求,有突出事迹,确保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每家律所推荐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人;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律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材料报送

参评律所及律师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二)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三)审批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务必于2022年2月11日17:00前报送至市律协会员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曹慧康          联系电话:0551- 63631339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4418室

电子邮箱:hflxhyb@126.com

 

附件:1.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推荐表.doc

      2.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doc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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