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优秀委员会、优秀委员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优秀委员会评选对象为8个专门委员会、14个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评选对象为市律协两专委员会全体委员(备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因成立时间不满4年,不参与此次委员会评选,但其委员可以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优秀专门委员会:2个;
优秀专业委员会:3个;
优秀委员:50名。
四、优秀委员会评选程序
本次共评选优秀委员会5个,由市律协秘书处按照2017-2020年专门、专业委员会考核平均分排名确定,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由市律协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
五、优秀委员评选程序
本次共评选优秀委员50名。评选分为两个环节:各专门、专业委员会首先进行内部初评,选出本委员会优秀委员候选人,连同其材料一起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市律协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委员会提交的优秀委员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综合考量确定表彰人选。
(一)评选条件
1.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发挥委员作用,围绕本委员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注重理论研究,撰写与本委员会工作领域相关的文章并获发表或在委员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4.主动引领担当,积极参与律师相关领域业务能力建设,在律师队伍中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5.热心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各种形式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委员形象。
(二)委员会内部初评
1.委员自愿报名参与评选,根据评选条件要求向所属委员会上报参评材料。
2.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分管会长组织专委会全体委员共同评选出优秀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评选活动可通过会议、网络(如QQ群、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参加委员达到本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结果有效。
3.《专门、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候选人评选结果》(见附件3)由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填写,并报分管会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三)市律协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
市律协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优秀委员候选人相关材料,对其进行综合考量,以差额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按得票先后顺序确定拟表彰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多人票数相同,将再次进行投票确定。市律协监事会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表彰及结果运用
对评选出的优秀委员会、优秀委员,市律协拟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进行集中宣传。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做好优秀委员评选工作。
(二)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优秀委员候选人评选结果及参评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市律协业务部邮箱:hflxywb@126.com。
联系人:李赟、王芳,0551-63631329。
附件:1.优秀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