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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31   查看次数:2440


合律协〔2017〕17号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联络组,全市律师:

为提升我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考核水平,规范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选聘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考委会委员),现正式开展考委会委员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委会委员人员设置

考委会委员共计60人,其中执业律师50人,非执业律师10人。

二、报名条件

(一)考委会委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品行良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执业律师担任考委会委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本市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2、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担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非执业律师担任考委会委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行业道德素养;

3、连续五年以上本职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4、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0日

四、报名要求

申请考委会委员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律师执业证或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执业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情况说明(执业律师无需出具,由市律协统一掌握)。

以上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送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市律协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联系人:谢亚莉、徐月波;联系电话:0551-65622090

 

附件:

                 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名表-执业律师.doc

                 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名表-非执业律师.doc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7年10月30

  

 

 

 

抄送:各县(市)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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