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基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设立实习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实习计划书;
(四)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上年律师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六)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租赁则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申请指导律师材料(至少2名);
(八)出具的律所具备《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八、九条和不具有本细则第十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
(九)本协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实习指导律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实习指导律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二)申请指导律师人员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包含最近两年年检页);
(三)出具的本人符合《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
(四)本协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附件:
报送地址:合肥市律师协会业务部4417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
联系电话:6363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