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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党员律师“亮身份、争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市律协行业党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9   查看次数:1211

合律党〔2021〕24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展示党员律师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开展党员律师“亮身份、争先锋”活动。

一、活动意义   

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律师立足岗位争先锋、作贡献,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总体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

以“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和“双比双争”创建活动为抓手,鼓励党员律师发挥法律专长,主动参加普法宣传、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扶贫济困、助学助残等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大组织建设、规范党员管理

实行两个同步,即律师申请执业、转所与接转组织关系同步进行,申请律师实习与接转组织关系同步进行。市律师行业党委将开展一次全面梳理,督促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确保应转尽转。对存在未按规定接转党员律师组织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当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及党建工作评先评优时将“一票否决”。

(三)亮明党员身份、公开服务承诺

1、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在工作期间和参加集体活动时佩戴党徽。

2、律师事务所在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公示栏时,应当标明党员律师身份。

3、党员律师实行亮牌上岗制度。党员律师要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党员信息。

4、党员律师必须进行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承诺,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依法规范职业,积极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将党员律师亮身份作为组织建设的必要内容、应有之义,专题研究、认真组织、抓出实效。党员律师要把亮身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强化党员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党组织的监督。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将该项工作与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52公益行、学雷锋服务月、党员律师服务月等活动相结合,务求实效。

(三)加强检查,推动落实

市律师行业党委将以协作组为单位开展互查,并适时开展抽查。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与党建工作考核挂钩。

附件: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党员律师“亮身份、争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pdf


 

中共合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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