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管理
首页>实习值班
关于组织合肥市202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值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业务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5   查看次数:5082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师协会实习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名单见附件2)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实习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律师事务所2020年度登记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应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实习一周时间,以便全面熟悉律师业务,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具体实习安排时间见附件。

二、县(市)区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原省直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由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安排到所属法律援助中心或其他部门进行实习,请有关实习人员根据安排表中的时间与对口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部门联系。

三、参加实习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部门的工作及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相关的纪律和规定,注意着装整齐,文明用语,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值班任务,注意安全。

四、参加实习值班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实习证,持证上岗。未参加法援实习值班的不得参加实习面试考核,法律援助知识作为实习面试考核题库内容之一。

五、实习值班完毕,由实习所在部门根据实习人员值班表现填写《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法援中心或县(市)区司法局安排实习考核评分标准表》。

六、如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以上部门实习的,请本人持相关证明提前至相应值班地说明情况,择期另行安排。

   七、请各所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本所实习人员按时参加,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法援中心或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实习考核评分表.docx

    2.2020年度实习律师法援值班安排表.xlsx

    3.各法援实习值班负责人及电话.xls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012月25

 


CopyRight © 2023 合肥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3014504号-1 电话:63631329(实习) 65626130(执业) 63631317(投诉) 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 投诉:0551-636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