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全体理事:
《合肥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理事履职考核方案》经市律协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做好考核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理事履职考核方案》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合肥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理事履职考核方案
为强化市律协理事会自身建设,提升理事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调动理事会成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章程》和《合肥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围绕考核内容,注重工作实绩,对考核对象的全年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
二、考核对象
市律协理事会全体理事。
三、考核时间
根据理事是否担任其他职务情况,于召开理事会或律师代表大会期间考核或另行安排时间单独组织考核。
四、考核内容
围绕理事履职的年度计划制定、落实进度、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结合履职过程中有无开拓创新及日常表现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评要点及标准 |
德 | 政治素质 | 政治坚定,旗帜鲜明,注重学习,与时俱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
职业素养 | 勤勉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 |
社会责任 |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带头并积极发动广大会员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 |
能 | 决策能力 | 思路清晰、有前瞻性,具有战略意识,决策科学民主,能够针对形式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对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反应敏捷,判断准确。 |
执行能力 | 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具备驾驭全局、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度,敢于承担责任,善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 |
创新能力 | 积极探索协会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管理创新、提高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
勤 | 精神状态 | 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 |
工作作风 | 工作积极主动,注重落实,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 |
绩 | 基础工作 | 制度建设,抓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的成效。 |
履行职责成效 | 履行岗位职责,理事值班、参加会议及活动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队伍建设情况。 | |
解决复杂问题 | 解难题、办实事,解决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 |
廉 | 廉洁自律 | 注重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接受监督。 |
考核对象及律协秘书处应支持、配合监事会组织的考核工作,按期如实提供与考核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等。
五、考核方法步骤
(一)成立考核小组
监事会负责组织对全体理事的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监事会成员、律协行业党委负责人和行风监督员等组成。
(二)撰写并提交述职报告
全体理事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职报告,简明扼要地陈述与市律协工作相关的履职情况。述职报告须实事求是,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和特色,注重总结经验,深刻查找存在的问题。
全体理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述职报告,须同时提交年度履职工作记录一览表。
(三)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加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在对理事考核时,以抽签形式随机抽取5名理事就年度工作情况作现场口头述职,时间不超过7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和参会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其他理事采取书面述职方式进行考核测评,由监事会另行组织安排。)
考核测评分值按类别权重计分。参会的律师代表为A类票,权重为70%;考核小组为B类票,权重为30%。
同一类别的民主测评票计分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称职”票数×60+“不称职”票数×40)/该类别有效票数。
最终的综合测评分计分公式为:A类票的民主测评得分×70%+B类票的民主测评得分×30%。
(四)考核结果评定。
由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安排。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由监事会适时向考核对象及有关上级组织进行反馈。
(二)考核测评档案由监事会存档。
合肥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理事履职考核民主测评表 | ||||||||||||||||||||||||
A类表(律师代表填写)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项目 | 德 | 能 | 勤 | 绩 | 廉 | 综合评价 | ||||||||||||||||||
政治素质 职业素养 社会责任 | 决策能力 执行能力 | 精神状态 | 基础工作 履行职责成效 解决复杂问题 | 廉洁自律 |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称职 | 不称职 | |
备注:请在每一个项目的其中一个评议内容上划“√”,依据五项评议内容给予综合评价(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项中的一项)。 |
合肥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理事履职考核民主测评表 | ||||||||||||||||||||||||
B类表(考核小组成员填写)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项目 | 德 | 能 | 勤 | 绩 | 廉 | 综合评价 | ||||||||||||||||||
政治素质 职业素养 社会责任 | 决策能力 执行能力 | 精神状态 | 基础工作 履行职责成效 解决复杂问题 | 廉洁自律 |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良好 | 称职 | 不称职 | |
备注:请在每一个项目的其中一个评议内容上划“√”,依据五项评议内容给予综合评价(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项中的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