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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和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分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0   查看次数:3916

合律党〔2017〕22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和市司法局党委的任命,经6月16日市律协党委会研究,现将党委委员分工明确如下:

王逸枫同志,指导、协调市律协党委全面工作。

马家柱同志,主持市律协党委全面工作。

彭旭昌同志,负责市律协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工作。

吴正林同志,分管宣传工作。

林晓静同志,分管群工、学习、统战等工作。

黄  琦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青年工作。

陈  勇同志,协助分管群工工作。

王汉波同志,协助分管宣传工作。

许文春同志,协助分管统战、学习工作。

王宝钢同志,协助分管组织工作。

现将纪委委员分工明确如下:

黄  琦同志,主持市律协纪委全面工作。

王康阳同志,协助黄琦同志主持市律协纪委全面工作,并负责党风廉洁教育工作。

张先金同志,负责党风廉洁教育工作。

王  宏、史东洋同志,负责案件查处工作。

胡红玲、王  静同志,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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