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两专委员会及其他机构:
近年来,全市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做好新时代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意见》《合肥市律师协会通讯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律师行业的宣传工作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展示律师行业形象,提升律师行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需要。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两专委员会及其他机构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在行业整体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按照规定数量报送新闻稿件
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意见》规定,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6篇;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9篇;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12篇。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每年报送新闻稿件量不少于6篇;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及老律师联谊会、咨询委员会、女律师联谊会每年报送稿件量不少于3篇。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报送律师工作相关新闻稿件。
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新闻稿件
通讯员须在本单位(部门)开展活动的当日(最迟次日),上报所开展活动的新闻稿件及活动照片。新闻稿件应当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原则上不少于300字;照片应当光线明亮、像素清晰,且须报送原图,单独作为附件报送,不要将图片插入到Word文档中。
为便于市律协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新闻稿件及时整理、宣传和统计,各单位须将新闻稿件统一报送至市律协宣传调研部邮箱:hflxxcb@126.com,邮件标题备注清楚单位(部门)名称,同时请报送一份至市律协宣传和联络委员会邮箱:hflxxlw@163.com,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一概不计入报送总数。
市律协将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宣传工作及通讯员履职情况、新闻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单位(部门)的年度考核。对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及通讯员,市律协将定期进行表彰。
四、认真选拔推荐通讯员并确定宣传工作负责人
因律所数量增加及人员流动等原因,现需对通讯员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请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市律协两专委员会及其他机构对照附件2的《合肥市律师协会通讯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通讯员聘任条件,认真选拔、推荐1名通讯员。同时,确定本单位(部门)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1名,以便市律协对通讯员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联络。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确定好相关人选,认真填写附件3的“合肥市律师协会通讯员推荐表”及附件4的“人员汇总表”,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至hflxxcb@126.com。
联系人:朱美琳;联系电话:0551-63631326。
附件: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