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驻巢湖市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市律协拟于近期组织一次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9日,各律师事务所按本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4月10日至4月15日,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对所辖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查。4月15日至4月20日,市司法局、市律协分组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全面检查各律师事务所政治、业务学习和开展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未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律所、无党员律所除外),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情况
重点核查律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尤其是否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是否严格执行律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按照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法律文书进行倒查)、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案件检查督导制度,以及律所在信息化应用管理以及违法违规案件投诉查处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情况
重点核查律师事务所落实扶持青年律师业务成长和发展的具体措施、对实习律师的教育培养和监督管理情况,律所是否配备必要的行政人员,是否为聘用律师和行政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情况
重点核查律师事务所档案室建设情况、档案管理、业务卷宗归档等情况(备注:按2019年度归档卷宗总数的1%-2%的比例抽查业务卷宗质量)。
(四)律师事务所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重点核查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情况、法律援助业务情况、脱贫攻坚法律服务情况以及公益活动开展情况等。
(五)律师事务所宣传工作情况
律师事务所是否有专职通讯员;律师事务所通讯员是否按照宣传工作相关规定和通讯员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日常工作信息以及是否按要求完成临时性宣传工作任务等。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律师事务所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整改。
(二)复查。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网络检查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所属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真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通知其纠正,在组织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声像资料的留存和文字、信息材料的报送。
(三)抽查。市司法局、市律协检查组将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采取上述方式对部分律所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切实承担对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检查评分不达标的律师事务所,将在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中,给予暂缓考核的处理。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检查内容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司法局复查结束后,须于 4月15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复查的书面报告,并将材料电子版和声像资料发送至市律协邮箱。
(三)市司法局、市律协将适时在系统内通报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检查结果,并抄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具体检查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沈运斌,电话:63631339
电子邮箱:hflxhyb@126.com
附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检查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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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