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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律协五届五次理事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31   查看次数:2410

 

市律协全体理事:

经研究,定于近期召开市律协五届五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4月9日上午9:00(8:30至8:50签到,9:0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

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

三、参会人员

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律师管理部门负责人、市律协全体理事参加会议。市律协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四、主要议题

审议《合肥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合肥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送审稿)》《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审议稿)》及对我市青年律师会费实行阶段性减免事项,研究召开合肥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五、相关要求

1.请全体理事尽快填写附件2的“参会回执”于4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hflxxcb@126.com。

2.请全体参会人员着正装,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请于4月7日前向市律协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

联系人:朱美琳;联系电话:0551-63631326。

 

附件:1.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名单        

     2.参会回执.docx

 

 

附件1:

 

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名单

(共6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

 

卜永新、 万云涛、马华平(女)、 王  宁、 王汉波、王克祥、 王康阳、 史  晋、 史  静、 史东洋、 左  鹏、 任长青、刘金娟(女)、孙仁业、 安  超、 巩  玲(女)、 朱友生、江海俊、 纪  敏(女)、 许一云(女)、 许业圣、 许承斌、过俊峰、 吴  桦、 吴正林、 吴兆前、 张文广、 张国栋、张贵良、 张德源、李  霞(女)、 杨天祥、 沈国庆、陆芝云(女)、 陆其会、 陈  勇、陈  洋、 周  展、 周世虹、 林晓静(女)、 范士明、 范承国、郑先林、 姚  进、 姜孝虎、 胡  敏、胡世友、 胡正安、赵永英(女)、 耿  鹏、 聂新胜、高  鹏、 曹冬梅(女)、 黄  敏、 黄迎春、 傅  强、 储  湛、 葛德生、 董劲松、 褚道成、 蔡如堂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0年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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