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1家律所、1名律师喜获表彰。其中,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史静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