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10日,合肥市律师协会与安徽省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合作承办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与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实务论坛”在合肥成功举办。此次论坛由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和安徽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共计800余人齐聚一堂,针对新形势下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本次论坛共征集论文102篇,其中合肥律师论文近20篇;共评选出优秀论文40篇,其中合肥律师论文6篇。
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张庆,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合肥市律协会长周世虹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全国律协会员部主任朱英,安徽省律协监事长、合肥市律协监事长孙素明,安徽省律协副会长音邦定、李健,合肥市律协党委负责同志等应邀出席本次论坛。
岳琴舫副会长在致辞中高度赞美了合肥这一座文化底蕴丰厚的历史文化古城,高度赞美了徽商文化、历史名人包拯等。岳会长结合公司的发展趋势、公司纠纷案件面临的现况,表明《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出台的重要意义,并指出本次论坛的主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岳会长表示本次论坛会让多种见解、思维进行交流和碰撞,进而共融;通过针对性的探讨来扩展思维,将会发现公司法律需要补充完善的空间。
张庆主任在致辞中对本次论坛的举办、律协和公司法专委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律师执业需要学无止境,律师需要不断充实、鞭策自已,通过行业内交流与沟通,本次论坛将加强与会人员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深入理解。
周世虹会长代表安徽省律协、合肥市律协在开幕式致辞中对本次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委员、嘉宾及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周世虹指出,律师在公司法业务中现面临着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和创新。本次论坛的讨论和争鸣,将成为一场法律盛宴;本次论坛的成果和奉献,将会推动股东权益保护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的进步。同时,周会长表示安徽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文化底蕴丰厚,热烈欢迎与会人员会后到安徽各地多走走,感受安徽,体验安徽。
据悉,本次论坛设置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主题。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律师和法学专家在论坛中就各个主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许多有价值、有意义的观点。另外,本次论坛还结合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深入探讨了公司法适用和股东权益保护实践中面临的一系列热、难点问题,对帮助与会人员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主要内容、指导各律师在法律实务中正确处理公司纠纷案件、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委托人提供公司法律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坛推选出16名论文作者发表了主题演讲,并邀请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储育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汪晖、张红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沈严等资深法官,合肥市律协副会长吴正林、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永平等十二名资深律师进行点评。
在本次论坛的业务培训环节,来自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律师、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龚志忠律师、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胡光律师、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孔伟平律师分别围绕“公司诉讼思维与几个主要问题”、“律师业务中的财务基础”、“公司法相关的新领域实战”、“万科案的几个细节法律问题”主题对与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公司并购重组、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保护等热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论坛期间,合肥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召开了2017年年会。会上,委员们针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主要内容等展开激烈讨论,畅谈学习感悟,一致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们应该积极提升业务技能,为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致辞
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张庆致辞
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合肥市律协会长周世虹致辞
我市律师6篇论文获该论坛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