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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律师学院揭牌成立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4   查看次数:2578

9月2日上午,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市律师协会共建的合肥律师学院(安徽大学律师学院)揭牌成立。安徽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小松,法学院院长郭志远,合肥市司法局局长刘晓文、副局长王逸枫,合肥市律师协会会长周世虹、监事长孙素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市律协党委书记,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律管科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副监事长、党委委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共20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市律协副会长介绍了律师学院筹备过程,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志远、合肥市律师协会会长周世虹签署了律师学院共建协议。安徽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小松,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文共同为律师学院揭牌并致辞。

刘晓文在致辞中对合肥律师学院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目标,大力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全面履行学院的各项职能。市律协、合肥律师学院要和安徽大学法学院多沟通、协调,精心设计培训项目,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要切实履行理论研究职能,在司法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为我市律师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使合肥律师学院成为律师提升能力、技巧、素质,加强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律师教育培训的示范基地。三是要大力加强学院的自身建设。要准确定位,立足于提升律师行业整体素质,着眼于律师教育培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律师教育培训的系统化、制度化,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律师培训品牌。

据了解,合肥律师学院是安徽大学法学院与合肥市律师协会以“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理念共建的律师教育培训专门机构,是安徽大学、市司法局、市律协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律师学院的成立,是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律师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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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安徽大学党委副书记胡小松,市司法局长刘晓文共同为律师学院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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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安徽大学党委副书记胡小松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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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司法局局长刘晓文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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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志远、市律协会长周世虹签署律师学院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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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揭牌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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