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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2   查看次数:2316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律协秘书处加强办公场所安全防控措施,适当调整现场接待和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协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自2020年2月3日起,市律协秘书处暂停实习证申请、补办、注销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个案维权、投诉受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等现场接待工作。

三、如需办理上述事项,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实习相关工作

1.实习证申请、补办、注销等相关工作

需办理上述事项的,请律师事务所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拍照或扫描)至市律协业务部邮箱。疫情防控期间,上述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市律协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须发放的各类材料及证件的,市律协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疫情解除之后通知补报相关书面材料。

2.面试考核相关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安排面试考核。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实习律师将待考核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压缩文件发送至市律协业务部。待疫情解除后,市律协将按照邮箱收到材料的先后顺序再行安排面试考核。

业务部联系电话:0551-63631329;邮箱:hflxywb@126.com。

(二)个案维权工作

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维权的,请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并以快递方式递交相关材料至市律协会员部。

(三)投诉受理及办理工作

1.投诉案件受理

请通过投诉电话咨询投诉流程,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律协会员部进行咨询,相关投诉材料请以快递方式递交至市律协会员部。

2.投诉案件办理

投诉案件办理的工作期限顺延,投诉案件的立案、申辩、调查、听证、文书发送等相关工作安排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有关律师代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工作

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材料请快递至市律协会员部或将扫描件发送至会员部邮箱。如需开具备案证明,请在快递材料或邮件中注明“需开具备案证明”字样,备案证明扫描件将回复至发送邮箱。

(五)开具无行业处分证明

需开具无行业处分的会员,请所在律师事务所将申请材料快递至市律协会员部。证明开具完毕后,市律协将向申请人发送证明扫描件,确需纸质版文件的,可向协会说明情况,协会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会员部联系电话:0551-63631339;邮箱:hflxhyb@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4418室。

四、特殊时期,请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加强疫情防控,并请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严格遵守上述工作要求,如确需到协会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务必提前致电协会相关部门预约,且务必佩戴好口罩,积极配合市律协采取的体温测试等防控措施。

五、市律协各项会员服务工作恢复现场正常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会员随时关注合肥市律师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协会其他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室(财务室):0551-63631330;

宣传调研部:0551-63631326;

党委办公室:0551-65622153。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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