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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新春慰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9   查看次数:2533

 

各律师事务所:

市律协拟于春节前开展2020年新春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我市年满70周岁且执业年限达20年以上的律师,长期患病或重病住院的律师、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律师。

 

二、主要内容

请各律师事务所、律所党支部全面掌握所内律师、党员律师的生活状况,详细了解其生活困难原因、经济收入情况、重大疾病就医等状况。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摸底,实事求是填写《合肥市律师协会2020年新春慰问对象申报表》(见附件),征得慰问对象本人同意后于12月31日前通过邮箱(hflxhyb@126.com)上报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沈运斌、曹慧康;联系电话:63631339。

 

附件:2020年新春慰问对象申报表.doc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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