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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环境资源法律服务论坛成功举办
信息来源:市律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9   查看次数: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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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由上海市律协、江苏省律协、浙江省律协、安徽省律协等4家律协环资委主办,安徽省律协环资委承办,合肥市律协环资委协办的长三角环境资源法律服务论坛在肥成功举办。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副主任韩旗,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合肥市律协会长周世虹,合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马家柱出席活动并致辞。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律协环资委负责人、委员及律师共计10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

韩旗代表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对安徽省律协承办、合肥市律协协办本次论坛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表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生态文明的建设,对律师在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环保律师应顺应大势,精准发力,立足生态优势,构建长三角绿色发展样板区。同时,他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凝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推进长三角环境资源保护的进程,在环境资源保护道路上留下最坚实的脚印。

周世虹代表安徽省律协对各位嘉宾及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此次论坛的举办非常及时、意义重大。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政策的大背景下,如何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专业化、标准化的环境资源法律服务,是时代赋予广大律师的机遇和挑战。他希望与会嘉宾、律师在本次论坛上多交流成功经验,共同谋划好长三角区域环境资源法律服务这篇大文章。

马家柱在致辞中介绍了合肥市基本概况和律师行业基本情况。他希望与会嘉宾、律师能够围绕论坛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进一步推动环资法律服务产品的专业化、多样化、市场化。同时,他希望长三角地区的环境资源律师们能够遵循“相互合作、信息共享、共同发展”原则,实行“共同研发环资服务产品、共同建设环资服务渠道、共同培养环境律师队伍、共同维护环境律师执业权益”的合作内容,共同实现环境资源法律服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本次论坛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环资法律服务产品研发” 为主题。在上午的论坛中,吴荣良、吴晓宇、陈国强分别代表上海律协、江苏律协、浙江律协环资委发言,并做了主题演讲。在下午的论坛中,安徽省律协环资委的刘林、张辉分别作了主题分享。刘林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律师实务》为主题,从主体、程序、证据等方面分享了律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机遇与挑战及相关技巧。张辉以《房地产项目环保合规法律服务》为主题,介绍了房地产业务中涉及的环境法律风险,从案例和数据报告方面分析房地产施工噪声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法律问题,并就律师能够提供的相关业务产品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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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后,合肥市律协环资委组织全体委员召开了2019年年会。会议对专委会2019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2020年度的工作作了谋划和安排。会上,委员们各抒己见,就律师环境业务品种研发、业务开拓方法和路径、长三角区域各环资委合作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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