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安徽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合肥市律师协会、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民法典制定背景下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成功举办,来自全省各地的法官、学者、公证员、律师、媒体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安徽省法学会秘书长余永东、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焦少林、市律协副会长赵永英分别致辞。会议由安徽省、合肥市律师协会婚家委主任曹冬梅律师主持。
会议中,来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鲍冬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王萍及各区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法官、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副主任李成、全省多家高校婚姻法学者、新闻媒体代表与现场律师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立法修订中现阶段理论与实务中存在的难题与困境展开深入讨论。
本次研讨会分两部分进行。上午第一部分婚姻家庭编研讨围绕如下主题展开研讨:夫妻债务问题;共债共签问题;夫妻知情权问题;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离婚的标准认定问题;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到底哪些是重大疾病及未告知撤销婚姻效力问题;无效婚姻问题:增加欺诈,骗取婚姻登记无效问题;无效婚姻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可以直接撤销问题;离婚冷静期问题,是否能确定例外排除情况的问题;亲子认定问题,子女是否享有否认权利问题,是否只有结婚的父母才享有否认的权利问题;收养人条件问题;完善监护制度问题;婚内财产析产问题;婚龄是否需要改变问题;夫妻生育权、性权问题;子女轮流抚养及抢孩子的处理问题;婚姻财产制协议效力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转移财产的认定问题;婚姻法与公司法、企业法如何协调问题;同性恋问题;继子女父母关系的认定问题;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增加一些法定情形问题等。
下午第二部分继承编研讨围绕如下主题研讨:丧偶儿媳、女婿尽赡养义务问题;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问题;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及顺序问题;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遗产利害关系人之间围绕遗产争夺引发的纠纷问题;遗产有无独立性处理问题;放弃继承是否免除清偿债务的义务问题;代位权继承问题;是否可以以放弃继承权而免除赡养义务即继承协议的效力问题;恶意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撤销问题;遗嘱的形式、效力及遗嘱瑕疵的问题;遗嘱见证人问题;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遗产分配顺序问题;遗产分割给付顺序问题;遗产强制分割问题等等。
研讨中,大家结合社会现状与自身法律实践,围绕研讨主题进行了精彩发言和讨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制定背景下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立足于司法实践,升华于立法探讨,旨在为中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完善贡献力量。
实践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对于当下化解家庭矛盾,改进司法实践,指导法律工作者司法实务工作、增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