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奋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我市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促进我市创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合肥市律师协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遴选知识产权业务领域的优秀人才组建合肥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现就服务团成员招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成员招募名额及条件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成员招募名额为30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律师职业并领取执业证书满2年,或从事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二)热衷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能够服从服务团的工作安排;
(三)拥有三级或以上律师职称的优先考虑;
(四)全国、省、市律协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优先考虑。
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服务对象
全市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机构及其机构内初创型企业;全市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国家专利金奖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专利金奖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服务方式和内容
以定期轮流值班、举办法律讲座、组织专家论证、提供志愿服务、开展法律体检、举办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以下工作:
(一)为服务对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
(二)利用相关政府部门、各县(市)区、园区、乡镇、社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各类商协会平台,义务举办知识产权法律讲座及培训;
(三)利用各类刊物、网站等媒介向服务对象发布法律动态,分析典型案例,指导服务对象做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四)参与服务对象的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招商投资洽谈会并提供延伸服务;
(五)接受服务对象的委托,参与处理知识产权类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我市律师均可自愿报名。请各律师事务所做好所内律师的报名组织工作,填写《合肥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成员申报表》《合肥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成员信息花名册》(见附件),并将纸质表格(一式1份)于12月6日前报送至市律协4417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电子版表格请统一发送至邮箱hflxywb@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XX律所+合肥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成员申报表、花名册”。
联系人:曹昕怡,联系电话:63631329。
特此通知。
附件: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27日